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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9:40:52
低保投诉流程:居民可先向居委会或村委会投诉,如不满意可向投诉,再向县民政部门投诉,最后可依法申请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者将受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对县级民政部门决定不批准低保或减发、停发款项的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再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分析;低保的投诉流程:当事人可以先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投诉,递交投诉的材料;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事处投诉;再逐级向县级的民政部门投诉;最后对该处理结果不服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之后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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