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9:43:52
(一)《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违反本条例第2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医疗机构病历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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