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6:28:16
挪用罪的主旨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挪用罪中也可以成为共犯,与挪用人共谋或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将受到相应处罚。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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