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6:49:46
法律分析。口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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