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7:26:08
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裁决的规定有哪些。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三)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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