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6:33:15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果相互之间没有冲突,那就都有效。如果相互之间有冲突,那冲突的部分应该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因为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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