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6:31:48
附有解除条件或者停止条件的遗嘱是遗嘱生效前就发生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一般应该为自订的。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附条件,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1、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如须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兴办学校、科研机构等。2、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但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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