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6 05:51:26
1、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2、国有重点扶植项目免税。详细介绍如下: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4、市政街闭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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