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6 05:35:24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一、责任划分如下:(一)因第三人侵权导致顾客摔倒受伤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二)因商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摔倒的,由商场承担责任。二、小孩在商场摔伤谁的责任。1、孩子在商场受伤责任应该由商场负责,因为商场作为一些公共场所的组织者,需要尽到自己的安全保证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这商场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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