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4:29:44
不是,执恢案件是结案前提。执恢案件是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终本案件是在执行程序中因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裁定终本的。案件并未实际执行完毕,只是暂不执行了,待终本的原因消除后,再重新立案符合恢复执行程序。只有在执行程序中才能执行完毕结案。执行结案的情形有。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无法继续进行,人民按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向原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原执行依据。2.终结执行裁定书。3.重新执行申请书。4.当事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自然人户籍资料、经常居住地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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