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1:47:27
法律分析。1、普通门诊核准医药费一级医院报销40%,二级医院报销30%,三级医院报销20%,实报资金封顶2000元。2、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定点二级医疗机构(除区中医院外)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自起付线至5000元,报销40%;5000元以上至2万元,报销4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55%;5万元以上,报销65%。实报资金封顶10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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