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1:41:1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期满后,可以依据案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拘传前已经拘留的,不得再次拘留。《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七十五条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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