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2:19:26
2011年3月9日,一位车主在小区门口被邻居的外墙脱落物砸坏新车,他向保险公司索赔12300元后,将向物业公司的索赔权转让给了保险公司。后来,保险公司向车主朱先生支付了12300元的修理费。朱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最终责任,将物业公司的索赔权转让给了保险公司。2009年10月21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判决物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2300元。法律分析;小区外墙面脱落,导致新车被砸坏,物业管理公司负有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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