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2:35:06
刑事传唤的核心内容是:传唤的时间为最长12小时,不能连续传唤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对象为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出示证明文件;传唤不具有强制力,与行政传唤有本质区别;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机关需采取其他措施。法律分析;一、传唤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3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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