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8:12:23
法律分析:关于拟制血亲,首先主要针对的是有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兄妹间。而对于重组家庭各自带来的子女,在拟制血亲的界定上,主要要求的权利,义务是相互之间的抚养权和继承权,但对于婚姻来说,重组家庭之间的兄妹是不受拟制血亲这个概念的,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法律依据:第七条 【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二十六条 【收养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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