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7:11:35
法律分析:农村医疗保险不能报销体检费用。(1)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包括其所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门诊医药费报销35%。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药费报销30%,每人每年度补偿限额120元封顶。(2)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医药费均按65%比例报销。(3)在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均按40%比例报销;(4)在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住院费用10000元之内(含10000元)按25%比例报销;住院费用10001元以上的按30%比例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