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1:08:20
【法规标题】最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为正确、及时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承包方不具有法定资质。(二)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转包形式使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未招标的。(四)至起诉前发包方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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