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2:48:48
(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刑事复议复核程序规定。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是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一)属于本机关受理。(二)申请人具有法定资格。(三)有明确的刑事复议、复核请求。(四)属于刑事复议、复核的范围。(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六)所附材料齐全。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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