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3:28:32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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