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3:12:04
根据身份、案情不同,接到刑事传唤通知后不到案的行为,将导致以下后果。1.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2.缺席判决。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第二款之规定,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八十。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可以开庭审理。3.拘传。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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