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2:39:03
首先,关于宅基地的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指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一规定确保了宅基地的分配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了过度占用土地资源。其次,该法条还规定,在人均土地较少的地区,如果无法保障每户都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级可以在充分尊重村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村民的居住需求。这体现了对村民居住权益的关注和保障。在宅基地的使用方面,法律要求村民建住宅时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农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同时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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