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2:46:08
法律分析:可以的。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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