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7 02:48:45
法律分析。按镇(事处),县(县级市、区),地市级,省级逐级、有序进行上访活动逐级上访的起点单位是对群众上访反映的事项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责任单位群众上访反映问题应首先向直接责任单位提出直接责任单位合并或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受理特别提醒的是在信访维权的道路上要遵守法律、依法信访,如果采取非访行为,无论其诉求合理、部分合理还是无理,一律先处理违法行为,再解决合理诉求。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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