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21:51:48
承揽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定作人:协助完成工作,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完成工作,保密、保管材料,及时通知,交付工作成果。根据《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无约定或不明确,应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部分交付时应相应支付。法律分析;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1、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2、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包括。1、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2、保密义务。3、保管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义务。4、及时通知义务。5、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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