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21:40:15
律师分析。未投保交强险,与事故全责没有因果关系未投保交强险,与事故全责没有因果关系。但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4条第一款,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车辆至投保后,并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对方保险公司到修理厂看车时要求提供交强险保单,是因为国家规定的交强险无责赔付。医疗费赔付1000,伤亡费赔付11000,财产赔付100,其中财产是对方保险公司直接代赔。【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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