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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22:03:45
【保险经纪人】经纪人与代理人的探讨 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基本介绍 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公司委托,为再保险分出公司 保险经纪人 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在再保险市场上则有再保险经纪人,即基于原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不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给付赔款和退费也不负法律责任,对保险公司则负有交付保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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