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0 04:55:46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可以再行转让。转让需满足条件:转让人持有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标的物是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转让时签订转让合同即可,无需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商品房转让在司法实践中被肯定合法。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规定。虽然这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否转让,但从立法本意不难看出,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可以转让。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的合法性,也是予以了肯定。通常来讲,预售合同转让需要具备几个条件。第一、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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