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0 04:17:30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为四类。1、结婚登记类;2、撤销婚姻类。3、离婚登记类;4、补发婚姻登记证类。注。1、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2、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一、婚姻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一)婚姻登记材料按照年度归档。(二)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三)卷内材料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规定的顺序排列。(四)以有利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分类,并按照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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