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0 03:44:47
一、什么是行纪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都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二、行纪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含对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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