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0 01:28:43
股东优先购买权可以向起诉来救济自身权利。若转让股东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则其他股东可以起诉到主张优先购买权。首先,其他股东主张的时间不得超过发现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或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1年,如超过该期限,人民不予支持。其次,其他股东在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同时,应当提出按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只要其他股东在上述期限内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无论该转让股权是否进行过户登记,都不影响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最后,若其他股东在主张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同时,未主张按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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