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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0 02:51:02
河南省产假188天。河南省产假规定如下:1、基础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3、育儿假: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综上所述,河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河南额外增加产假90天(3个月)=188天。此外,还有每年10天的育儿假,直至子女满三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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