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19:51:09
监视居住是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针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等,以及案件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遵守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需交出出入境证件等。法律分析;具体期限由办案机关决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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