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22:16:34
法律分析:不交交强险就上路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提供交强险凭证之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新交规对没买交强险车辆的处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驾驶无保险无年检车,被交警发现后会扣留车辆。未年检的:记3分,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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