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22:59: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行纪人处置委托物的义务进行了规定,包括有瑕疵或易腐烂的委托物可经委托人同意处分,无法及时联系委托人时可合理处分。行纪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包括行纪人从事贸易活动、处理事务、妥善保管委托物、处置委托物、负担费用等。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及时受领委托物和支付报酬。法律分析;一、民法典的行纪人处置委托物的义务有哪些规定。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承担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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