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3 22:04:57
资源税减免优惠为,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由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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