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5 01:24:16
法律分析。1、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资金;2、国家机关、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3、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资金;4、犯罪主体确定的非国有公司、企业、集体资金;5、能够认定的特殊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