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4 23:53:21
法律分析:只要发生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都可以扣除,没有次数和时间的。虽然说没有,但实际上,一个案件最多可以发生三个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如鉴定、公告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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