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8 08:00:49
公司法人不可以以个人名义开。公司购货,但却以公司法人个人的名义支付货款,属于物与款不一致的情况,与实际业务不相符,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贵单位不允许给对方企业开具,如果开具了,则属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况,违反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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