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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6 15:26:00
2019年12月,邢洁(化名)在某网站上看到某培训公司发布的健康管理师资格考试培训广告,在客服的劝说下,她通过电子合同方式签订培训协议,其中有条款约定“一经开课,费用不退”。邢洁支付3600元培训费后,该培训公司为其开通了线上学习平台。2020年2月,邢洁支付考试报名费600元,由该培训公司代报名。2020年7月,《公告》载明“健康管理师”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该培训公司未在2020年年底前帮邢洁报名成功,邢洁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考试费及培训费,并赔偿经济损失800元。经审理认为,该培训公司未能及时完成代报名义务,致使邢洁丧失考试机会,且健康管理师资格考试已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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