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6 14:28:38
一、主要违纪情况如下: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2.宣布考试开始前动手操作的。3.考试信号结束后继续操作的。4.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5.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的。6.考试现场作弊,传递小抄。7.拒绝、阻碍考务人员执行考务的。8.威胁考核人员及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9.伪造证件、由他人的。10.考生抽签后,与他人对换签号的。二、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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