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5 19:56:25
公房即产权归国家的房屋,居住者不具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若离婚案件涉及此类房屋,只能就使用权进行判决,而不能分配产权。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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