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5 11:25:44
法律分析。涉外刑事辩护审理程序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国籍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义务。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应当由其提出书面声明,或者将其口头声明记录在卷后,人民予以准许。但中国与该国之间有互免认证协定的除外。出境的决定应当通报同级机关或者机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