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5 13:57:52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选择离职的权利。两个月未发工资的,可以考虑离职。公司两个月没有发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并要求公司支付金。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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