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6 00:05:08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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