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5 23:53:56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此,机关在处理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时要适用调解优先的原则,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要依法调解。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有关规定,对不适用调解处理的殴打他人案件作了明确规定: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性质组织的;结伙(聚众)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累犯;多次殴打他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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