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6 01:05:55
法律分析。强化约束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强化及时还款约束;出台实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法规等五方面举措,对清欠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一抓到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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