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6 21:41:59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通事故中原告主张赔偿损失,要举证证明损失的证据。原告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以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必要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死亡的情况下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等。因交通事故财产受损损失的还可以主张财产损失。每项费用需要准备下列证据材料。(一)、基本的证据材料。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2、若受害人死亡需要提供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如近亲属与死者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提供机关的户籍证明。3、事故认定书。4、对方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单。(二)、主张每项费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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