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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6 21:34:32
北宋朝提刑司衙门被称为“提刑衙门”或“提刑院”,它是北宋朝的之一,其职责是管理司法案件、审判犯罪和执行刑罚。提刑司衙门在宋代之前已经存在,随着北宋朝的建立,提刑司衙门成为官方达成司法目的的主要机构。提刑司衙门是由提刑使领导的,提刑使是的职位,负责审判犯罪案件和执行死刑。提刑使在专责管理司法系统的同时,也需要协助地方维持社会秩序。提刑司衙门设立在京城(汴京)以及各地州县,是本地区的最高司法机构。提刑司衙门有一个庞大的机构,包括吏、佐、递堂、吏员、法官、狱吏等。吏员主要负责案卷的归档和文书的处理,法官则负责审判案件和拟定判决。而狱吏则是负责监管犯人和执行刑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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