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0 13:34:07
法律分析。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住户,在选购安置房时,按应安置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价格优惠;残疾人、军残按2万元/人、低保按2万元/户、学生按500元/人(最多2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约和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每户给予20000元奖励,另持有城中区总寨镇清河村户籍的,货币补偿后不选购安置房的,每户再给予50000元奖励(无临时安置过渡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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