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0 13:05:46
欠债人只有一处房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在第七条接着又规定,对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虽然只有一处房屋,但如果明显超出本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因此,可以将超出标准的房屋依法进行处置,还清申请人的欠款,但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临时住房给被申请人居住。还有不懂的吗。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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